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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项目 |
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与开发专项资金 |
申报的时间段 |
每年9月 |
项目主管及组织单位 |
厦门市经济发展局、厦门市信息产业局 |
重点支持项目 |
A.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
B. 符合研发资金申请指南的要求。
C. 引导集成电路产业加快技术创新与产品开发,提高研发实力与产业化水平。
D. 促进产学研结合,鼓励联合开发。
E. 有利于培养、引进和奖励集成电路产业人才。 |
申报条件 |
A.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集成电路认定主管部门确认的,从事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封装、测试的企业。
B. 有符合申报指南要求的研发活动方案。
C. 具备所申报研发活动的能力,内部管理和财务制度健全。
D. 依法经营,照章纳税。 |
资助方式 |
研发资金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对单个研发活动的资助金额一般不超过该研发活动成本的50%。 |
详查网址 |
集成电路产业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官方网站
http://www.itfund.gov.cn/icfund/index0.php
厦门中小企业在线相关资料
http://www.smexm.gov.cn/2006-11/200611231546497920.htm |
申报项目 |
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 |
申报的时间段 |
每年2-3月 |
项目主管及组织单位 |
厦门市经济发展局、厦门市信息产业局 |
重点支持项目 |
支持软件,集成电路,计算机及数字化3C产品,数字音视频,电子基础产品,重点产业领域与信息技术应用专项(TD-SCDMA研发和产业化专项,信息安全产业专项,节能、环保专项,公共基础服务平台专项)。 |
申报条件 |
法人资格;必要的专业技术人员;必要的研究与开发或生产设备;在研究与开发技术领域已取得相关科研成果;国内控股公司,成立两年、注册资金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 |
资助方式 |
无偿资助一般不超过200万元,个别重大项目不超过400万元;贷款贴息方式,一般按项目贷款额年利息的50%— 100%,不超过200万元。3、资本投入方式一般不超过企业注册资金的20%。 |
详查网址 |
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
http://www.itfund.gov.cn
厦门中小企业在线相关资料
http://www.smexm.gov.cn/2006-11/20061123155514188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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