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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软件园--项目申报
 
 

申报项目

国家发改委信息产业关键产业技术产业化专项

申报的时间段

每年3月份,9月份

项目主管及组织单位

厦门市发改委

重点支持项目

A. 扶持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项目为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项目,在行业内具有较大影响,对我市在该领域的发展影响较大。
B. 扶持有利于提升产业竞争力的项目。项目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有利于提升厦门产业竞争力。
C. 扶持使用银行资金项目。项目应使用银行基建贷款,原则上采取贴息补助的形式。

申报条件

A. 企业条件。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项目主要负责人管理能力强,企业资产负债率合理,银行信用优良。
B. 建设方案。项目建设方案明确,建设内容、规模及计划进度合理,项目总投资中使用银行贷款不低于1000万元。
C. 技术水平。成果来源及知识产权清晰,技术成熟,完成中试等前期工作,具备建设条件,技术或工艺特点比较优势明显;企业具有较强持续创新实力,能提供后续技术支撑和满足研发需求。
D. 建设条件。项目用地或厂房及外部配套条件落实,环境保护符合要求,资金来源清晰可靠,完成核准、备案等投资管理程序(可在计划下达前补充)。

资助方式

对于列入重点支持项目的将给予一定的资助

详查网址

厦门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实施市级高技术产业化专项的通知
http://www.xmdpc.gov.cn/news.asp?id=6085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http://www.xmdpc.gov.cn

 

申报项目

国家发改委电子商务专项

申报的时间段

每年3月份

项目主管及组织单位

国家发改委
厦门市发改委高技术产业处

重点支持项目

重点支持面向中小企业、行业或区域的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和服务平台建设;支持东北老工业基地、西部地区和农业龙头企业电子商务建设,鼓励带动上下游关联企业,构成业务协同的全程供应链;支持依法设立的区域和行业认证机构的完善及认证机构之间的交叉认证,创新业务模式、拓展应用领域;开展在线信用信息服务平台试点示范,探索信用信息资源的共享机制。

申报条件

所申报的项目应符合本通知专项重点范围,有较好的工作基础并具备以下实施条件:(1)根据投资体制改革精神在当地政府备案;(2)已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包括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资金等;(3)已开工或具备开工条件(已开工项目需要提供形象进度,如投资完成情况和工程进度情况);(4)其它与项目建设相关的配套条件。
企业注册资本1000万以上,总投资2000万以上。

资助方式

无偿资助,500-1000万。

详查网址

www.ndr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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