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领域:
人口与健康、信息产业与现代服务业、材料、制造业、能源、资源、环境、农业、交通运输、城镇化和城市发展、公共安全等。
立项基本原则:
A. 在国内首次(或首批)开发成功,并已有市场销售的新产品。
B.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和相关行业政策的新产品。
C. 技术水平和产品性能较高,具备国内先进水平,在同类产品中性能突出的新产品。
D. 具有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有很好的市场发展前景的新产品。
E. 没有与所申报产品相关的知识产权纠纷的新产品。
F. 依照《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管理办法》及《申报指南》
A. 科技兴贸环境体系建设项目(实施“走出去”战略而进行的科技兴贸信息服务体系和出口平台体系建设项目;高薪技术产品出口基地内培育自主品牌的“育苗”项目;国际技术转移依托服务平台项目;为海外创业园企业服务的平台建设项目以及科技兴贸政策措施的研究项目。
B. 生物医药、中药、软件产业的国际化项目。
C. 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面向国际市场重点领域的电子与通信、先进制造、新材料和环境保护的出口示范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