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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软件园--项目申报
 
 

申报项目

国家星火计划

申报的时间段

每年1月开始

项目主管及组织单位

国家科技部、厦门市科技局社会科技处

重点支持项目

有利于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配套技术;有利于改善农业生态环境的适用技术;有利于开发利用废弃生物质资源的综合技术;有利于高效利用地方特色资源、发展特色产业的技术;有利于促进农村中小企业或乡镇企业技术创新和发展外贸的技术;有利于发展农村新型清洁能源的技术;有利于发展农村新型节能、环保建材的技术;有利于确保食品安全的技术;有利于发展环保产业的技术;有利于发展民族文化产业的技术。

申报条件

A. 符合国家产业和技术政策,适应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和行业发展规划要求,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
B. 技术先进适用、成熟可靠,有利于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具有良好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和发展前景。
C. 有利于推动农村科技进步和提高农村劳动者素质,有利于增加农村就业机会,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和农民收入。
D. 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以企业为主体。鼓励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单位联合申报。
E. 项目申报单位应具有良好的金融、商业和社会道德信誉,经营机制良好,没有知识产权纠纷。申请银行贷款的项目,必须符合银行信贷要求。
F. 申请重点项目的单位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必须具有较强的技术开发和应用能力、可靠的技术依托以及完成项目所需的其它相关条件。

资助方式

对于列入星火计划重点项目的将给予一定的资助。

详查网址

中国星火计划网
http://www.cnsp.org.cn
厦门中小企业在线相关资料
http://www.smexm.gov.cn/2006-11/200611231525028354.htm

 

申报项目

国家火炬计划

申报的时间段

每年1月

项目主管及组织单位

国家科技部、厦门市科技局高新技术处。

重点支持项目

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符合产业发展政策,优先支持863计划、攻关计划、创新基金等开发完成的原始创新、集成创新或引进、消化、再创新项目;优先支持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和西部开发项目,优先支持国家高新区、国家软件产业基地、特色产业基地的发展;优先支持环境、资源优化利用及新能源技术开发;优先支持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自主品牌高新技术产品。

申报条件

A. 项目产品符合国家技术和产业政策的要求,属于火炬计划重点支持的新材料、生物技术、电子与信息、机电一体化、新能源高效节能与环保和其它高新技术领域。
B. 项目所采用的技术是先进的成熟的,且经过了产品(样品、样机)技术鉴定,已具备商品化生产的条件(对国家专卖产品、食品、医药类产品需取得主管部门有关生产的批件)。
C. 项目产品投产后能形成一定的经济规模,且有良好的国内外市场、较好的经济效益和较高的投入产出比。
D. 项目承担单位为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有较强的技术实力(或技术支撑单位),其领导班子应有较强的科技意识、较高的市场开拓能力和管理水平。
E. 项目产品的生产有配套的生产环境,所需的能源与材料能得到保证。
F. 项目承担单位有相应的自筹资金及较好的信贷条件,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的能力。

资助方式

对于列入火炬计划重点项目的将给予一定的资助。

详查网址

科学技术部火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中心
http://211.157.10.119/default.aspx
http://www.chinatorch.gov.cn
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
http://program.most.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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