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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厦门-投资成本
 
 

购买商品房时所需缴纳的费用


流 程

收 费 标 准

收费单位

备 注

1、合同公证

总房款 × 0.3%

公证处

买卖双方各付一半(不办户口入籍可以不做公证)

2、合同登记备案

住宅3元/平方米
商场12元/平方米

市房地产交易
权籍登记中心

卖方支付

3、印花税

总房款 × 0.03%

市地税局

买方支付

4、按揭手续

房产
保险费

总房款的0.1% × 贷款年限

保险公司

买方支付

抵押
登记费

暂停收取

市房地产交易
权籍登记中心

 

5、申办产权证

房屋登记费:80元/户
土地登记费:100元/户

市房地产交易
权籍登记中心

买方支付

6、缴纳契税

普通住宅:1.5%
高档住宅:3%
[高档住宅指别墅、度假村,或住宅每单位建筑面积售价岛内超过5000元/平方米,海沧区、集美区超过3600元/平方米,同安区超过3000元/平方米的住宅。

市财政局

买方支付

7、领取产权证

印花税5元/本

市地税局

买方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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