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ENGLISH
投资厦门
园区招商
注册服务
基金申报
引智专项
人才培训
人才招聘
技术平台
 
 
 
 
 
  投资厦门-税收政策
 
 

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对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在中国境内外的所得,以及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在中国境内的所得征收的税种。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课税对象

费用扣除标准

税 率

备 注

1

工资薪金所得


中国公民1600元
(外籍人员4800元)

5%-45%
(见税率表一)

 

2

个体工商所生产、经营所得

成本、费用、损失

5%-35%

 

3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每月800元,全年即:
800×12

5%-35%

 

4


劳务报酬所得

每次所得4000元以下的,减除费用800元;
每次所得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20%。

20%

一次收入畸高的则实行加成征收:每次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以上至50000元的部分,应纳税额加征五成;每次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50000元以上的部分,应征税额加征十成。

5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20%

 

6

稿酬所得

同4

20%,按应纳税额减征30%

 

7

特许权使用费

同4

20%

 

8

财产租赁所得

同4

20%

 

9

财产转让所得

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

0%

 

10

偶然所得

 

20%(200元以下免征;社会福利彩票、体育彩票10000元以下免征;超过10000元全额征收。)

 

11

经国务院或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20%

 

 

>>上一页

>>下一页


 
   
   
   
 
   

版权所有:厦门软件园 厦门软件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Copyright by 2000-2005 Xiamen Software Park All Rights Reserved
经营许可证号:闽B2-20070010
报警岗亭